●質詢內容
一、
文化部下設立四個生活美學館,其中台東生活美學館之業務執行非常少,經查預算中編列之人事費佔了45%,台東生活美學館之業務費卻僅有1200萬,一個縣市政府文化中心之業務執行費都高達4千萬左右,人事費比業務費高昂,請問這些人員的業務內容究竟為何?
二、
國立台灣交響樂團之團員具有公務人員身分,依法不得兼差,惟近幾年來,國台交有團員利用其出國演出之機會,跑單買樂器回台販售,有違公務員之身分,國台交應嚴查處理。
●新聞連結
(1)http://news.ltn.com.tw/news/politics/breakingnews/1453337
(2)http://www.chinatimes.com/realtimenews/20150923002943-260405